Leo Ho

我是圖書館的一本藏書 · 4 / 7 · 約 5 分鐘

第三章:將軍的兵符

倒數一百五十二天

那天有太陽。

四月的太陽從三樓西側的高窗斜斜地打進來,正好落在J排第四層——一年裡只有這幾個星期,光會走到我身上。

被曬到的舊紙會散發一種味道。人們形容它是「舊書味」,其實那是我的纖維在光和熱裡慢慢分解,把兩百年前吸進去的東西還出來:亞麻、獸皮、松脂,還有一點點很淡的香草。

那是我自己的味道,我很少有機會聞到。

我被曬得暖烘烘,正在享受這一年一度的奢侈,樓下忽然吵起來。

導賞員在一樓大廳講話,聲音從樓梯間爬上來:本館建於一八二四年……藏書量曾經高達……明年將轉型為……她說「轉型」,不說「清拆」。人類發明了很多這樣的詞,用來替一件事化妝。

那是一所小學的參觀活動。告別參觀。他們讓孩子來看一棟即將消失的房子,好讓大人覺得自己做了什麼。

然後我聽見腳步聲。

跑上來的腳步聲。

三樓從來沒有人跑過。

三個人。曬過太陽的頭髮、乾掉的泥巴、還有一種甜到發膩的糖漿味——那種便利店賣的、會把舌頭染成藍色的棒棒糖。

第一雙手黏黏的,指縫裡全是糖;第二雙手指甲縫裡有泥;第三雙手很小,掌心汗濕,捏著一張撕了一半的貼紙紙。

「快!要找將軍的兵符!」

「這排都好舊——」

「舊的才是寶物啦!」

泥巴那雙手在架上一路刷過去,刷過《李爾王》,然後停在我身上。

「這本!這本最重!」

他抽我的時候用了兩隻手,還是差點掉下去。

我一點八公斤。對櫃檯的電腦來說,那是四塊一毛錢;對一個九歲的孩子來說,那是「超級重」,是必須用整個身體抱住、下巴壓在書頂上才搬得動的重量。

我被抱著走了四步,放在窗邊的地板上。

他們翻開我。

「哇——」

「這寫什麼?」

「你看得懂嗎?」

「一個字都看不懂。」

三個人都不懂。他們認得的字,一頁裡不超過五個。

我一點也不介意。

人們打開我,向來是為了讀我。那天下午,他們打開我,是為了確認我夠不夠厲害。

「這麼多字,一定是最強的秘笈。」

「而且是綠色的!」

我的封面是暗綠色的摩洛哥羊皮,邊角早就磨白了。但在四月的陽光下,它大概真的還算綠。

黏手那個孩子把嘴裡的棒棒糖拿出來,用空出來的那隻手拍了拍我。

「這裡面關著一隻綠眼大怪獸。」

三個人同時安靜了一秒。

「真的假的。」

「真的。將軍拿著這個兵符,喊三聲,牠就會跑出來——咬敵人的屁股!」

「哇——」

我必須說:他說對了。

我裡面確實關著一頭綠眼的妖魔。牠出來過很多次,咬過威尼斯的將軍、咬過雨夜裡的女人。只是牠咬過的地方,遠比屁股更痛,而且不會好。

但我沒有糾正他。有些真相,晚三十年知道剛剛好。

他們把我抱到走道中間,開始打仗。

兵符不能翻,只能舉。他們輪流當將軍,把我高舉過頭,喊一些沒有意義的咒語,另外兩個負責倒下、負責慘叫、負責復活。我在他們的頭頂上晃來晃去,離地一百三十公分,看見我沒看過的角度:天花板的水漬、燈罩裡的蛾屍、灰塵在光柱裡緩慢地轉。

然後泥巴那個孩子舉得太用力,我翻開了,正好停在第一百四十二頁。

糖漿手指了上去。

「這裡髒髒的。」

我的第一位讀者,那滴溫熱的眼淚,那個褪成褐色的「愛」字。

「不是髒,」泥巴說,「是血。」

「血?」

「將軍受傷過啊。」

三個人蹲下來,圍成一圈,很認真地看那塊暈開的褐色。

然後最小的那個孩子低下頭,對著它吹了三口氣。

「呼——呼——呼——不痛了。」

翻頁的時候,第一百零三頁掉出一張硬紙卡。

「這什麼?」

「將軍的證件!」

他們把名片翻來翻去。上面印著「英國文學系 專任講師」。

「這個字我會唸——文!」

「這個是學!」

「所以他叫文學將軍。」

「文學將軍好帥。」

他們把名片放回去了。插錯了頁——插進第一百四十二頁,正好貼著那塊淚痕躺下。

一個失去工作的男人的名字,就這樣蓋在一個陌生女人的眼淚上。他們兩個誰也不認識誰。是三個看不懂字的孩子,把他們放在了一起。

人們大概會說「巧合」。我在架上待了兩百年,我覺得不是。

打完仗,要頒勳章。

小手把那張撕了一半的貼紙紙攤在地上,挑了最大的一顆——黃色的星星,五個角,畫著一張咧開的笑臉,眼睛是兩個歪掉的黑點,印刷還沒對準,笑臉偏了半公釐。

廉價得不能再廉價。

她把它貼在我的封面正中央,用大拇指壓住,壓了很久,一邊壓一邊數: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。

我感覺到膠慢慢滲進羊皮的紋理裡。

我知道那會留下痕跡。羊皮不像紙,那塊膠會滲下去、乾掉、變硬,永遠留在那裡。

而我希望它留下。

「文學將軍,恭喜你升級。」

樓下的哨子響了。

三個人同時跳起來。糖漿手把我抱回架上,塞進《李爾王》旁邊那個空位——用塞的,很急,塞完就跑了,腳步聲一路滾下樓梯。

他們把我插反了。

書頂朝下,書口朝外。如果我有血,血會全部衝到頭上。

我一點也不介意。

我倒立了十一天,才有人發現。

那天下午,我沒有被閱讀。

我被使用了。

只有那個下午,有人單純因為我很重、很綠、很像寶物,而喜歡我。

不是因為我裡面寫了什麼。

是因為我在。

那顆黃色的星星在我封面上笑著。歪歪的,便宜的。

它會一直笑下去——

一直笑到有人把它撕下來為止。